事实上,在我们身边有着很多的保险公司,有些是知名的大型企业,当然,也有一些不是很大的公司,但是它们的所有业务都是大同小异,都有个参不多,接下来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是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吧。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西水股份公告,控股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至9月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173,139.82万元。

天安财险遭责令改正 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173,139.82万元  第1张

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3〕39号)显示,天安财险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变更营业场所。依据《中华人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一条,银保监局责令天安财险分公司改正,并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陈家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显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安财险”)成立于1995年1月,总部设在上海浦东, 注册资本177.6亿元币。

天安财险2023年年度信息报告显示,内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水股份(600291,股吧)”)为天安财险母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5.88%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4.99%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0.87%的股份。

《中华人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四)撤销分支机构;

(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八)保险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天安财险等3险企5亿股权上拍卖 暂无一人参拍

9月19日,3家保险公司的股权同时出现在司法拍卖的网站上,分别为: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峰财险)9.9%股权、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安财险)0.9539%股权和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诚泰财险”)1.68%股权。上述3家保险公司被挂牌股权的起拍金额合计约5亿元。

截至9月19日,这三起股权共引来2300人的“围观”,其中38人设置了“提醒”,但暂无一人报名参加拍卖。

从被拍卖的原因及持有者来看,此次珠峰财险9.9%股权持有者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现为珠峰财险第股东,股权被拍卖主要源于债务危机;天安财险这笔不足1%股权的持有者为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诚泰财险上述股权的持有者为云南宇恒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被拍卖源于逾期。

诚泰、天安被拍卖股权少

昨日,云南宇恒所持有的诚泰财险1.68%股权被挂在阿里司法拍卖,并将于2023年10月15日进行公开司法拍卖,起拍价定为1.65亿元。

记者了解到,该股权被拍卖源于借款纠纷。

查显示,宇恒投资早在入股诚泰财险当年,便将全部股份质押给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智资本”)。

根据2023年5月份裁判文书网的一份判决书,2023年2月16日,融智资本与宇恒投资、中信银行昆明分行签订了《委托合同》,约定融智资本委托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向宇恒投资1.25亿元,用途为支付钢材采购款;期限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16日,利率为年利率1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

《委托合同》签订后,融智资本与宇恒投资又签订《权利质押合同》,由宇恒投资以其持有的诚泰财险1亿股的股权为上述《委托合同》项下1.25亿元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提供质押,并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合同签订后,中信银行昆明分行于2023年2月16日向宇恒投资发放了1.25亿元。

然而期限届满后,宇恒投资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融智资本将宇恒投资诉至云南省昆明市中级,诉求归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诉讼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并要求对宇恒投资质押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截至9月19日,宇恒投资持有的诚泰财险的这笔股权被“围观”418次,有6人设置了提醒。

除诚泰财险之外,天安财险此次被拍卖的股份比例同样不足1%,持有人为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起拍价为2.55亿元。

从上述股权投资的角度来看,一家股权交易中心经纪人牛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虽然目前市场上保险牌照较为吃香,但各资本还是较为青睐持续盈利的险企股权,无论是保险公司股权还是保险中介股权,那些保费增长稳定、盈利能力强的险企,都会被公司重点推荐。

珠峰财险9.9%股权被拍卖

除上述两家公司外,根据司法拍卖,上述被拍卖的珠峰财险9.9%股权所属股东为康得集团,持有珠峰财险股份1亿股,持股占比为10%。

按照珠峰财险注册资本金10亿元计算,康德集团的10%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1亿元。相比康德集团入股珠峰财险的认缴出资额,此次拍卖评估价0.8561亿元有所“折价”。

珠峰财险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显示,珠峰财险于2023年5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亿元。2023年到2023年,珠峰财险的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807.44万元、2.14亿元和4.88亿元;已赚保费收入分别为-348.25万元、1.77亿元和4.43亿元。2023年至2023年,珠峰财险分别亏损7105万元、1.94亿元、1.5亿元。

天安财险清仓兴业银行股票“救急” 下半年仍面临不小压力

中国网财经8月15日讯(记者 程宇楠) 昨日,内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水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即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减持兴业银行股票及股权收益权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显示,今年6月4日至8月13日,天安财险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所持有的兴业银行股票497,825,951 股,占兴业银行总股份的2.396%。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安财险不再持有兴业银行股票,西水股份及天安财险将不具有向兴业银行公司提名董事的权利。

据悉,在今年5月30日,西水股份就发布公告,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兴业银行股票及修订2023年资产配置计划的议案》。公告称,为确保理财险按期足额兑付、短期借款按期还付,子公司天安财险通过减持所持兴业银行股票的方式增加资金来源。同时同步修订公司 2023 年资产配置计划,并授权天安财险管理层在现金流存在缺口的情况下卖出兴业银行股票。

另外,西水股份昨日公告还,截至2023年8月8日,天安财险险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寿”)完成支付收购价款 878,800 万元以及利息 15,079.10 万元,至此,天安财险与人寿签署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已履行完毕。

据了解,今年3月,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天安财险陆续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寿”)签订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协议约定,天安财险将其持有的兴业银行 4.98亿股股票所对应的收益权转让给人寿,标的股权收益权之转让价款总额为币 87.9亿元。合同约定,在转让期限届满之日时天安财险有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标的股权收益权的义务。

而与人寿签订的合约履行并未一帆风顺,回购时间出现了推迟。5月18日西水股份发布公告显示,天安财险及人寿彼时近期签署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协商,人寿同意在回购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天安财险将原协议项下的转让日延迟到 2023 年 6 月份,即转让价款支付日2023 年 6 月 6 日-6 月 14 日。而这次约定,最终在8月8日才全部完成。

关于此次出清兴业银行股票进行以及推迟与银行的回购约定时间的原因,业内猜测还是由于天安财险此前就被热点关注的理财险对付难等问题情况。记者就这况联系到天安财险相关负责人,但对方表示对此暂不做回复。

今年5月18日,西水股份发布公告《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时候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天安财险投资资产股权投资基金、信托产品与理财险兑付存在一定程度的现金流错配,因此,天安财险存在流动性紧张的风险。且天安财险年内(5月至12月)仍有154.21亿元理财险余额需兑付。

另根据该回复函中描述,天安财险在年内将有多项信托产品及股权投资基金到期。但天安财险分析,虽然公司所购信托产品的标的资产为风险可控的非上市企业股权收益权,根据信托公司提供的2023年4季度信托投资管理报告显示,公司持有的信托投资运行正常,未发生违约迹象。但因天安财险投资信托产品投资资产为股权收益权加差额补足条款,不存在公开活跃的交易市场,短期变现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资料显示,天安财险除去以上描述的今年5月至12月需要兑付154.21亿元,2023年再兑付16.44亿元即可结束这场百亿理财险兑付大“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