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不离婚对谁伤害大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由于感情不和,夫妻分居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一直都没有离婚。基本上都是各过各的。那么分居不离婚对谁伤害大呢?俗话好聚好散也不枉费夫妻一场。毕竟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由于感情不和,夫妻分居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一直都没有离婚。基本上都是各过各的。那么分居不离婚对谁伤害大呢?俗话好聚好散也不枉费夫妻一场。毕竟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样拖着对方于心何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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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不离婚对谁伤害大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其实两个人分居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是最大的。虽然可能你们两个人分居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自己的孩子,但是这样对孩子来说也是很不公平的,因为孩子所接触的家庭不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的话,成长的环境会对孩子心理造成很大的阴影,孩子的心里也会纳闷,为什么自己的父母会分开,别人的父母却不会,这样的话也会影响孩子的学习,而这个因素也会成为你们婚姻危机爆发的可能,所以说两个人不管是为了什么,尽可能的不要分居,分居时间长了,也会对你们两个人的婚姻有影响,而且你们的感情也会慢慢的变淡,有的甚至会走入离婚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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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夫妻缘尽有哪些征兆

1、 互相猜疑的夫妻

既然作为夫妻,感情中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婚姻生活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有了信任才会拥有家庭,才会更幸福。如果两个人互相怀疑,他们就不信任对方。如果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只有离婚才有可能。就像一棵大树,需要两个人的确定才能继续生长。如果一方表现出不信任,那棵大树就会。

2、 不会宽容和迁就

爱情里是需要一个人更好的包容另一半更好的去迁就另一半,而不是遇到什么问题,就开始吵架,吵架以后只是彼此冷着,没有丝毫的包容。当“宽容”这个词没有出现在夫妻的生活中时,那么婚姻就毫无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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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分居不离婚对谁伤害大?有很多人是不知道的,有些人认为是对夫妻两个人的生活和感情影响比较大,其实这也说得对。但是最大的伤害还是自己的孩子,不管两个人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分居的,但是也要想想自己的孩子,夫妻两个人的分居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不得不出去工作,这样的话,两个人就会有分居,常年不在一起,而且还不在同一个城市,一年只能见上一两次面,这样的话对你们两个人的感情也会有很大的影响,时间长了,也许另一方就会有别的想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老一辈的长辈都不会让自己儿子和分居两地的,现在的年轻人和以前的年轻大不一样,有个风吹草动就会走到离婚的那一步。

夫妻分居却不离婚,谁最受伤害?听听这三个女人的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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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每个家庭都不想出现的情况,但不想出现就不代表不会出现,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性格不合,出轨,婆媳矛盾等,严重的就会离婚,而矛盾小点的就会导致夫妻两人分居。

夫妻分居却不离婚,这是绝大多数家庭都会存在的问题,在别人看来是挺的,可私底下,却是谁也不理谁。长期的分居对夫妻关系特别不好,但两人又不离婚,在这种关系中,男人和女人都会有其他的想法,不过谁会最受伤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三个女人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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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28岁

我和老公结婚比较早,那时候小,不懂事,他就带我出去玩了几次,我就和他在一起了,根本没有深入的了解,因为这样,导致我后面很后悔。

在我们结婚第一年,他各方面都好,不仅在工作上很努力,对我和家人,也都很好,这让我家里的姐妹很羡慕我,说我会挑人,嫁了个好老公。

过了三年,他升到了主管的位置,对我的态度就不一样了,那段时间,我能感觉出来,他在外面有女人了,都说女人第六感很强,我在他衣服上找到了证据。

因此,我们大吵了一架,闹的不欢而散,自从那之后,他就更加放肆了,每天晚上不回家,自己主动放段,去找他求和,他也不理,后来就又吵了起来,关系更僵了。

再后来,他连家也不回了,我们就开始了分居,给他打要离婚,他也不理,甚至有时候还联系不上他,仿这个家在他眼里,就是可有可无的。

有时候在深夜,自己想想,就会流眼泪,他在外面过的倜傥,而我整天以泪洗面,真的很不公平,他所给我带来的伤害,让我能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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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35岁

分居对我来说,算是常态吧,我都已经疲惫了,原因就在于我嫁了个小肚鸡肠,还很有脾气的老公。

在孩子上了幼儿园后,我就出去工作了,帮老公共同分担家庭的重担,工作就少不了与人接触,还有很多男同事,可老公就看不过。

曾经有一次,下班后,我和男同事在说笑,就被前来接我的老公看到了,回到家就对我大发脾气,说我不守妇道,我们俩大吵了一架。然后他就走了。

我们吵架这一幕,被刚上小学的孩子看到了,他躲在房间里,默默的看着我,当时我特别后悔,害怕会对孩子造成影响。

老公吵架,离开家从来不会超过五天,然后他就自己回家了,过段时间,他就又发神经了,总是会没事找事,还都是在家里吵架,每次我都想忍住不跟他吵,他就说我是理亏。

我可以忍受,我就是担心孩子,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肯定对他心理上有一定的影响,受到了伤害,对于老公,也真的是很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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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45岁

我和老公分居已经有两年了,在这两年里,我们谁都没有搭理谁,当初分居,就是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没意思了,想要离开各自生活一段时间,太平淡的感情,总是会出意外。

现在就算是我们遇见了,也当做陌生人一样,当初他提出分居,我很讶异,心中猜想,他是在外面有人了,他说没有,我之所以答应他的分居要求,就想着,他爱玩就去玩,你玩你的,我玩我的,等到玩腻的时候,在来一起过日子,这样谁也不欠谁。

如果说谁会受到伤害,那大概就是父母了,孩子已经长大,想法很开朗,对我们这种想法挺支持,可父母就不同,他们会觉得我们之间出问题了,住都不住在一起了,会为我们担心。

分居总是会有人受到伤害,尽管不是你,也会是你身边的人,可能是孩子,父母。

分居却不离婚,就是对你自己的一种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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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能不能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从这条文的意思解读,该项规定,实际上是把男方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项条件,如果经调解无效的,据此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应当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标准。在实务中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双方确认分居已经满两年,否则原告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笔者总结了一下,至少要证明这几点才合标准:

一、因感情不和造成分居的。

其它原因也可能造成分居,例如工作原因、长期出差等也可能是分居,这里必须是因感情不和造成的分居,这一点,原告可以提供分居前,双方产生矛盾的证据进行证明。

二、分居的期限必须在两年以上。

具体分居的事实,原告可以提供证人证言、租房合同、水电缴费单据、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等进行证明,在时间上必超过两年以上。

三、双方必须是连续分居。

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一段时间,然后又住到一起,再分居,累计计算,没有这回事,必须在时间的连续两年。

四、分床可不算分居。

分居至少有一定的空间距离,在实务中,很多当事人说双方分床好几年了,千万别说这么说,没有人相信,该事实无法证明。

案情简介

原告胡某某诉称:原、被告于2005年9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有一女,名胡甲,于2006年5月21日出生。由于原在部队服役,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较短,原告转业后双方才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双方性格不合,长期争吵,为此2011年底双方就开始分居至今,特别是2014年2月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变卖分割,已无共同生活可能,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

现原告只好起诉至,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女儿胡甲跟随原告生活,由原告承担抚养费。

被告温某某辩称:被告不同意离婚,双方感情没有破裂。

查明事实

原、被告于2005年9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6年5月21日生育婚生女胡甲。现原告称双方性格不合,长期争吵,并已自2011年底开始分居至今,故诉至要求离婚,对此主张原告向提交双方于2014年3月14日签订的协议书一份,该协议书内容为:

由于我们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分居已达两年多,对于双方的经济问题都不清楚,以防以后出现经济纠纷,特立此协议:一、双方在经济上各自管自己的,如果出现有外债的自己承担,与另一方无关。二、关于财产问题,只有一套套房,于2014年1月已卖掉,所得房款(总计60万元)一人一半(各30万元)。如以后离婚不存在财产纠纷,只有小孩抚养的问题。落款处有原、被告的签名。

被告不确认该协议书的内容,理由为系原告逼迫被告签订,且不存在分居的事实,对此主张被告没有向提交证据证明。

判决要点

审理认为:原告主张双方感情已破裂,对此向提交协议书一份以证明其主张,被告主张该协议书系其被迫签订,但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对院不予采信。该协议书显示,原、被告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两年余,而且双方对于夫妻共有的住房亦已处理完毕。

被告称其不同意离婚,双方尚有感情,对此主张被告没有向提交证据证明,再结合根据被告的申请,至门调取的调解书亦显示原、被告因感情问题,需要协调,并且双方当时均同意离婚处理。

综上,认定原、被告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两年以上,现原告据此要求离婚,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的规定,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结果

据此,判决:准予原告胡某某与被告温某某离婚;原、被告的婚生女胡甲的抚养权归原告胡某某,抚养费由原告胡某某自行承担,被告温某某无需承担抚养费。

律师点评

该案中,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分居已达两年多,这一事实从双方签订的协议可以证实,这样大大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责任。被告虽不同意离婚,认为感情未破裂,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因此,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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