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最后更新 : 2019年9月28日  

有了国家支持,深圳特区作为中国经济的引擎发展更有动力了。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开放政策,如今的深圳再也不是昔日的小渔村,变身为现代化的大都市,未来发展前景不可描述。今天小编介绍一下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深圳能有今天的成果,离不开强大经济资源。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经审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拟核准李红等17名同志按特殊工种享受提前退休养老待遇,现予公示。如认为上述参保人存在弄虚作假骗领居民养老金等行为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圳人才园5楼5120室;联系电话:88123856)进行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

关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域名变更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7〕15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粤办函〔2018〕336号)等文件关于政府网站域名规范的要求,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域名(http://szsi.sz.gov.cn)将注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网址变更为:http://hrss.sz.gov.cn/szsi/,以上新网址自2019年9月16日起正式启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构职能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拟订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办法、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意见。

(二)负责经办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和支付、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核准。

(四)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全市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五)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负责工伤伤残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七)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和增值。

(八)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及依法公布;负责管理全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和社会保险档案。

(九)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十)负责享受长期待遇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及供养对象生存状况审验。

(十一)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企业欠薪保障费征收。

(十二)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切换我市医保新增两定信息系统测试环境的通知

各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

目前,我市正在加快推进社保信息系统重构工作,新社保信息系统(包含医保信息系统)拟于近期上线。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现医保信息系统将同时关闭,我市定点医药机构需接入新医保信息系统方可开展刷卡记账、月结费用等医保业务。

为做好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工作,确保新增两定机构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5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6号)(以下简称“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定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启用新医保信息系统新增两定接口联调测试环境(以下简称新测试环境)逐步取代现医保信息系统新增两定接口联调测试环境(以下简称旧测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基本情况

根据两定办法规定,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建立药品进销存业务信息、电子病历信息、医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三个子系统”);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建立药品进销存业务信息系统。由于之前我市医保信息系统未建立三个子系统,旧测试环境仅对医保实时交易信息进行联调测试,未对申请定点医药机构的三个子系统进行联调测试。

现我市已完成医保信息系统的三个子系统,并按要求完成新测试环境。我局将按规定对新申请医药机构的信息系统进行联调测试,测试成功方符合两定办法的要求。

此外,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均应上线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为节省申请机构信息系统开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申请机构在信息系统开发时同步进行对接、上线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

二、接口技术标准

新医保信息系统新增两定接口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为医院类,接口包括各类型医院;第二类为门诊类,接口包括门诊部、社康中心、中医馆、诊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第三类为零售药店类接口。具体接口列表详见附件1,新增测试机构系统接口规范详见附件2。

智慧医保智能审核信息接口文档分为医疗机构接口文档和零售药店接口文档,具体详见附件3和附件4。

三、注意事项

(一)切换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启用新测试环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新旧测试环境并行,旧测试环境将于2018年4月1日关闭。

(二)过渡期方案。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信息中心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旧测试环境测试编码的分配,原已分配测试编码的申请机构可继续使用该编码按现行医保信息系统新增两定接口标准进行联调测试,并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测试对接,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联调测试的视为符合两定办法要求。

未分配测试编码或在2018年3月31日前无法在旧测试环境完成联调测试的申请机构,请在新预约系统中生成测试编码(我局已优化预约系统,在预约系统中自动生成测试编码,具体操作见《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接须知》),按新测试系统流程进行联调测试。

请各申请机构按照我局新旧测试系统切换时间,做好系统联调测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最新接口列表

2.MIS-CS-JK_新增测试机构_系统接口规范

3.智慧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医疗机构

4.智慧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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