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工商总局)

全国所有企业的信息都在公众系统,一查便知。想要了解一个公司企业的相关信息,有了这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不再是什么难事了。在网上不少企业信息真假

全国所有企业的信息都在公众系统,一查便知。想要了解一个公司企业的相关信息,有了这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不再是什么难事了。在网上不少企业信息真假难以辨认。很多人因为对公司信息不够了解常常会上当受骗。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步骤:

1.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区  2.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  3.查询详细信息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信息公开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方案》。

二、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部门在本系统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通过链接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

2、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企业公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 公示依据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信息公开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方案》。

二、 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部门在本系统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三、 信息说明

1、本系统通过链接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

2、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企业公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

根据《注册资本制度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公示查询。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哪些?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注: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公示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全面建成 月底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将全部公示

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召开的全面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截至目前,该系统已累计公示全省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635.08余万条,部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信息5.27余万条,向相关部门推送企业信息807.32余万条,公示全省重大税收案件8497条。本月底,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公示系统全部公示。

已全面建成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 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法定,能够统一归集各相关部门在市场准入和市场中产生的企业所有信息,形成全面的企业信用状况,实现部门间“双告知”“双随机”“联合惩戒”等工作。同时,该系统还实现了企业申请简易注销、扶持小微企业等多个业务应用及信息共享功能,极大方便了部门协同业务的开展。已基本实现“一网归集、双向服务”的建设目标,有效地促进了“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体系形成,为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提供了信息化支撑。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 采取全省数据中方式建设,省、市、县、乡(镇)所有部门均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直接访问。目前该系统信息已推送至多个部门,归集公示了其他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65.57余万条、行政处罚信息1.94余万条。

从公示大数据里的全省市场主体总量发展趋势分析来看,湖南省市场主体总量为329.4万户,全国排名第10位,中部六省排名第四位。商事制度以来,全省市场主体大幅增加,年均增速为9.75%。每千人市场主体占有量为48.01户,在全国排名第31位,在中部六省中排名最后一位,每千人市场主体占有量偏低;从企业与个体户的占比情况来看,企业比重在全国排名28位,在中部六省中排名最后一位,企业比重偏低。

“大数据与服务为全省各级市场部门加强事中事后和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湖南省副局长李沐说,每千人市场主体占有量、企业比重偏低,说明湖南的市场主体发展还有很大空间,部门在推进规模发展、个体户转型升级、万众创新等方面要引起高度重视。

本月底,湖南将实现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公示系统全部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达100%、涉企信息归集部门的总体覆盖率不低于70%的目标。

提醒:

今年年报报送时间为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不报送年报,部门可将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进行公示,并通过信息共享提供给其他部门,进行协同。今年,全省2016年度企业年报应报企业576746户,已报企业508932户,企业年报公示率为88.24%。

市场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市场(厅、委):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是级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法定,是各级部门实施信用的重要工作。为充分发挥公示系统支撑商事制度和“放管服”措施落地、推动建设统一竞争有序市场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更好释放企业(含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信用红利,降度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加强事中事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优化公示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公示系统内容

(一)公示涉企信息。落实《关于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要求,发挥市场部门牵头作用,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原则,依照部门涉企信息目录、数据标准,加快实现各级各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做好各类业务系统与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对接,在注册登记备案、资质审核管理、日常执法、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中,以统一信用代码为标识,以注册登记准入审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重点领域市场、知识产权管理、侵权假冒治理、公平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为重点,将企业登记注册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商标注册、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各类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全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公示,形成全面覆盖市场各业务条线的涉企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

(二)有序公示存量信息。加强对涉企信息存量数据的梳理清洗,明确时间节点,明晰公示规则,实现登记备案存量信息的有效公示,推动解决市场主体、部门、公众间涉企信息不对称问题。2014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前企业的变更信息及此前已注销企业的信息,可不予公示。2014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前已吊销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公示“名称”“注册号”“吊销日期”并标注“已吊销”。2014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前的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司法协助、行政处罚等,可不予公示;2014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后设立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公示全量信息。 2014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前设立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公示其认缴信息和实缴信息;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设立的,登记机关不公示其实缴信息和认缴信息;2015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后设立的,登记机关应公示其认缴信息。

二、强化应用支撑

(三)支撑措施落地。依托公示系统加快建设省级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各部门、各层级信息的互联互通,满足跨部门、跨层级随机抽查检查的公示需求。完善协同“双告知”功能,优化涉及证照分离事项信息的推送、认领、反馈、查询和统计,为宽进严管、放管结合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供支撑。完善公示系统注销和简易注销等功能模块,满足企业自主公示承诺、在线提起异议、破产重整状态提示等应用需求,畅通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有效解决“注销难”“退出难”问题。部署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认证等功能模块,夯实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服务领域规模使用的基础。在信息公告栏目增加无证无照经营公示模块,对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记入信用记录并向公告。

(四)提升利企便民水平。落实《外商投资法》要求,推进年报“多报合一”,便于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公示系统报送投资信息。加强与药监局协调协作,做好疫苗企业年度质量报告与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衔接。强化公示系统及其协同在行政审批便利化中的服务功能,将其作为减证便民的信息共享渠道,推动实现凡是能通过公示系统及其协同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公众提交相关书面证明,实现一次采集、部门共享、多方使用。优化营业执照遗失和作废声明工作程序,方便企业通过公示系统自助和公众检索查询,为企业节约时间与费用。强化企业年报填报提示功能,在具体填报事项中逐项内置填报说明,并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因手机号码公示受到推销骚扰的问题,对将手机号码填报为联系的予以提醒。搭建企业自主公示告知承诺、信用承诺的模块,将企业的各类自主承诺、执行标准自我声明等记于名下并公示,推动构建企业自律、、共治的新格局。

(五)形成联合惩戒链条。严格企业全生命周期信用记录的归集公示和痕迹管理,通过“一体化数据跨地域涉企信用信息流转与记名系统”,及时将异地产生的涉企信息归集至登记机关,实现企业失信信息的跨地域、跨部门有序流转。强化公示系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功能,有效归集其他部门黑名单信息,实现与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并联公示。明确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内企业注销后的移出规则,在数据标准中增加“企业注销,自动移出”的移出原因,鼓励企业有序退出。加强对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统筹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通过数据接口等方式实现黑名单信息和惩戒结果实时共享、自动反馈。加强对上传涉企信息数据的质量监测与勘误校正,深化一体化数据与各省节点的协调配合,织牢织密信用约束全国“一张网”。

三、畅通诉求渠道

(六)加强服务。畅通服务,及时答复网站留言,用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最好的态度,提高公示系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回应。提供5×8小时人工服务,通过设立专岗、五级协同联动等前结合的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服务供给。各级市场部门政务网站要开通留言服务功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解答群众留言,缓解人工席位少、难的问题。聚焦公众查询使用公示系统的堵点、难点、痛点,协调各相关业务条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对公示系统的满意度。

(七)做好异议处理。及时“为网站找错”留言,明确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群众留言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对公众通过公示系统异议提出的异议,经异议自动分转或市场人工送达省级市场部门,由省级市场部门对异议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核,对不合异议处理条件的,应驳回其申请并说明理由;对合异议处理条件的,应及时更正和反馈,并上报市场对账销号。

四、提高数据质量

(八)把采集关。健全完善市场部门各类业务的数据元标准和数据规范,细化数据产生、归集、记名、使用的具体要求。通过窗口服务、上门指导、检查等,督促指导市场主体高质量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提高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报送质量。推动建立涉企信息归集质量考核机制,加强各部门涉企信息数据采集的源头管理,提高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信息报送质量,及时准确归集涉企信息数据。

(九)把比对关。加强重点环节审核,建立指标间勾稽关系的逻辑校验模块,强化对企业报送信息完整性与逻辑性的审核提示,减少各类数据缺漏和差错。开展年报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加强企业经营数据与部门信息、部门归集公示涉企信息与企业即时公示信息的比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照法规规章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公示。

(十)把安全关。完善数据安全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加强对涉及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有效防范数据安全各类风险。遵循严格保护的原则,制定数据脱敏规则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止因履职获取的非公示信息失控失察。因导致出现数据安全事故,或利用工作之便泄露涉密隐私信息的,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做好实施

(十一)加强。优化公示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市场各业务条线,必须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主要要亲自谋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落实。各级市场部门信用工作机构、信息化工作机构要具体协调推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二)注重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自媒体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公示系统利企便民各项措施与功能,让广大市场主体和公众充分享受便利和信用红利。要坚持典型示范引领,鼓励基层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加大对各级部门的宣传培训,提高依托公示系统及其协同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

(十三)严格检查。各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市场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优化公示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层层分解、层层抓实,并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市场信用司。要主动担当作为,严格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优化公示系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场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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