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最后更新 : 2019年8月12日  

一说到大学,其实在我国有很多的高校,每年都会招生大量的应届高考学子们,当然了,每个高校都会有许多的学院进行细分,这样更加有利于教学的开展,有针对性的培养人才。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快来一起看看吧。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7月9日15时,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在大学城校区召开了2019年新进教师见面会,刘实鹏董事长、刘实胜董事,学校执行校长周俊、副校长高煜明、副校长左丹出席,各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负责人)、人事处全体教师以及2019年新进教师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高煜明主持。

见面会现场


高煜明副校长主持会议

执行校长周俊作了讲话,他介绍了学校的基本办学情况和优势特色。他表示,学校秉持“依托资源,延揽优秀教师、培养优秀学生”的教学理念,希望新进教师们要有理想、肯奋斗、能吃苦,在学校这个广阔舞台上施展才华、成长进步。他强调,新进教师要尽快做好人生规划,既要有高尚师德、大爱情怀,还要严谨治学、扎扎实实做学问,学校也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创造优良环境,与大家携手同行。


周俊执行校长讲话

刘实鹏董事长在讲话中分享了自己的办学经历,勉励新进教师们要永葆初心,在学校这片热土上展现个人价值、实现人生理想。并对新进教师们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希望大家尽快融入学校大家庭,全面了解校情,实现角色转变;二是要努力工作,在学校事业发展中发挥新生力量的引领作用;三是希望大家树立志业精神,将教师职业视为毕生追求的神圣事业,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满腔热情地投入到这份事业上来。


7月27日9:30,贵州民族大学与贵州警察学院、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签约仪式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行政楼201会议室召开,贵州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陶文亮、副校长韦维、校长办公室主任李雪如、研究生院院长索洪敏、法学院院长宋强、研究生院学位管理与学科建设办主任郑庆田,贵州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吴一文、副校长陈真波、科研处处长林苇、科研处副处长邓万飞、法律系主任安国红、法律系副主任侯兴宇,以及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董事长刘实鹏、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校长王林、执行校长周俊、副校长高煜明、法学院院长杨武松、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田仁贵出席会议,会议由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韦维主持。

贵州民族大学韦维副校长主持会议


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校长王林出席会议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周俊执行校长出席会议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高煜明副校长出席会议

会议伊始,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刘实鹏董事长首先对贵州民族大学陶文亮校长与贵州警察学院吴一文校长一行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对贵州民族大学在法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培养等方面给予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的鼎力支持表示感谢。他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特色、近年来收获的重要成果,以及为此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所做的一系列筹备工作等,同时,刘实鹏董事长指出,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将全力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教学科研条件,全面做好硕士生培养工作,实现双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推进贵州省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刘实鹏董事长讲话

贵州警察学院吴一文校长在讲话中表示,对贵州民族大学以雄厚的法学学科优势,支持贵州警察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以提升贵州警察学院师资队伍水平、人才培养质量深表谢意,他简要介绍了贵州警察学院办学思路、发展情况,并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继续深化与贵州民族大学的交流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贵州警察学院吴一文校长讲话

贵州民族大学陶文亮校长在讲话中指出,多年来,贵州民族大学在做好自身发展的同时,帮助和支持兄弟院校发展,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此次与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贵州警察学院签署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是可喜之事,希望通过三所院校的协同合作,提升法学专业师资队伍水平与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陶文亮校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贵州民族大学要进一步做好指导工作,尤其是在导师遴选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等方面;二是希望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与贵州警察学院通过此次联合培养研究生,建立起完善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为下一步独立申报硕士点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希望通过此次联合培养探索出成功模式,为其他院校提供可复制和借鉴的经验,助力贵州省研究生培养平台的发展。


贵州民族大学陶文亮校长讲话

随后,陶文亮校长与吴一文校长、刘实鹏董事长签署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合作协议》,与会领导还就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安排以及导师遴选、培养等进一步合作的具体事宜开展交流座谈,达成多项共识。


贵州民族大学陶文亮校长与贵州警察学院吴一文校长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合作协议》


贵州民族大学陶文亮校长与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刘实鹏董事长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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