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问题,其实我们都要注意,在我们身边我们也是经常看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最常见的借贷关系就是其中之一,如果借条写得不好,在面前这就可能是一张白纸,什么效果也没有,您的钱也算是打水漂了。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看2023合法个人借条范本,快来了解i下吧。

2023合法个人借条范本

1. 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

2023合法个人借条范本,2022年合法个人借条范本  第1张

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尽管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律师提醒:打借条时不妨请借款人把号写上去,这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也可以凭号确定其人。

2. 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

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经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律师提醒:借条书写现场完成、不得离开视线。

3. 利用歧义

案例: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

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律师提醒:借条内容应反复阅读,不留歧义。

4. 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律师提醒:写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5. 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律师提醒:写明借款用途,事由列清。

6. 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律师提醒:金额的伯数字后面追加汉字大写,谨防篡改。

7. 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律师提醒:将借据遗失一事明确载明。

8. 借条不写利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

之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事先明确约定,并记载于借条之上。

写借条,要注意这8点

①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②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③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④ 应写清楚借款用途;

⑤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⑥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⑦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方式;

⑧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不规范的四种常见情况

① 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利息约定不明确;

② 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③ 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

④ 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下面这才是具有效力的借条↓↓↓

借 条

为购买房屋,今收到小刚(号:234567…0898)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出借的¥180000.00元(币壹捌万元整),借期陆个月,月利率2%(百之贰),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承担小明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若因本借款发生争议,由XX所在地有管辖权的管辖。

立此为据。

借款人:小红(号:3502……)

XX年XX月XX日

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借条怎么写

1、写清楚借款人和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方式。

6、问到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最后要注意借条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2023正规合法借条范本

了解过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后,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借条范本,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具体可以参考以下借条范本:

借条范本

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一、2023年最合规借条的标准格式

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借条

今有×××向×××借到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管辖。

借款人:××× 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1、含义不同:

借条是双方当事人在设立权利义务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它因特定的借贷事实而产生,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它反映出来更多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

不同借条产生原因只能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欠条的产生原因则有多种,凡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如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等。

3、证明力上不同:

在诉讼中,借条持有人只需向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债权受到保护。欠条往往是接收人收到现金或者物品后向对方出具的一种书面凭证,能够证明接收人接受了对方的钱或物,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这时的欠条并不能够当然的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持欠条向起诉的,除了需向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如果具欠人提出抗辩,则持欠条一方还需继续向进一步举证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由此可见,债权人持借条和持欠条向起诉时其承担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是不一样的。

4、诉讼时效不同:

借条和欠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则两者的诉讼时效没有区别,都是从其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两年。如果借据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时间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自己权利之日起中断,但是债权人如果从借款之日起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而对于欠条来说,债权人虽然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也是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两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的,将丧失胜诉权。

5、欠条和借条形成的原因不同,对两种形式的证据程度也不一样。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实施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即债权人首先得就欠条形成的原因作出说明并进行适当举证。否则,该欠条的证明力将大打折扣。

注意:2023年,写这5种借条的人,根本没打算还钱!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贾某父子向朋友详(化名)借款35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

想不到贾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祥”写成“样”。

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他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祥为由不愿归还。

无奈之下,祥将贾氏父子告到。

尽管支持了陈的主张,但陈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提醒:打借条时不妨请借款人把号写上去,这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也可以凭号确定其人。

二、利用歧义

案例:张某借周某10万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张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张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

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

根据民事诉讼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张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提醒:借条内容应反复阅读,不留歧义。

三、以“收”代“借”

案例:于某向孙某借款9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9000元”。

孙某在向起诉后,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9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

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提醒:写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四、借条故意写成欠条

案例:黄某向陈某借款20000元。

出具欠条一张:“仅欠陈某币20000元,黄某,某年某月某日”。

然而2年后陈某向黄某要求还钱,黄某却说诉讼时效已过,拒还。

提醒:借条和欠条是不同,两者在都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借条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其时效性是20年,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3年,而且借条与欠条的举证责任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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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借款不写利息

案例:刘某与李某商量借款6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

在出具借据时刘某写到:今借到李某现金60000元。

李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

后李某以刘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李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提醒:事先明确约定,并记载于借条之上。